新疆鑫泰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公司”)2016年10月26日,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及第二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,審議通過了《關于使用暫時閑置的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》;2016年11月14日,公司召開2016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,審議批準了該議案,擬使用不超過92,000萬元的暫時閑置的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。
2016年11月22日,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及第二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,審議通過了《關于公司使用暫時閑置的募集資金購買銀行保本型理財產品、結構性存款以及使用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》;2016年12月8日,公司召開2016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,審議批準了該議案,在原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方式(通知存款、協定存款、定期存款)基礎上,新增包括采用銀行保本型理財產品、結構性存款進行現金管理的方式,單項產品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,該額度內可滾動使用,并授權在額度范圍內由財務負責人具體負責辦理實施。
具體內容詳見刊載于《中國證券報》、《上海證券報》、《證券日報》、《證券時報》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(www.sse.com.cn)的相關公告。
近日,公司使用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部分產品到期,公司收回本金及收益的具體情況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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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于2017年6月14日收回上述理財本金88,000萬元,并收到理財收益共計631萬元。截至本公告日,公司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金額為2,000萬元。
特此公告。
新疆鑫泰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
2017年6月16日